[译]克苏鲁神话丨《塞贝克之秘》——罗伯特·布洛克

The Secret of Sebek

译:柯索提亚

序言
有人怀疑,在这篇故事的高潮部分,从某种程度上受到了爱伦·坡的《红死病的假面具》的启发,而布洛克告诉我们,唯一真正的魔力便是古老而神秘的过去(在这里,埃及考古学家E·A·沃利斯·巴奇的真实著作与其他故事中的《蠕虫的秘密》有很大的相似之处)以及创造性作家的小说。

正文
我根本就不该参加亨利克斯·范宁的化装舞会。即使悲剧没有发生,如果那天晚上我拒绝了他的邀请,我也会过得更好。现在我已经离开了新奥尔良,我可以用更清醒的眼光看待整件事,我知道我犯了一个错误。然而,对那最后无法解释的时刻的记忆仍是一种恐惧,我仍然无法用理性的头脑来应对。要是我事先有所怀疑,我现在也就不会再做那些使我苦恼的噩梦了。

但在我所说的那个时候,并没有任何预感指引着我。我在路易斯安那州这座城市人生地不熟,非常孤独。狂欢节期间只会加剧我完全孤立的感觉。在庆祝活动的头两个晚上,由于长时间在打字机前守夜而疲惫不堪,我孤独地漫步在古怪而扭曲的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群似乎也在嘲笑我的孤独。

我当时的工作非常疲惫——我正在为一家杂志社写一系列埃及故事——而我的精神状态有点奇怪。白天,我坐在自己安静的房间里,脑海里浮现着奈亚拉托提普,布巴斯提斯和阿努比斯的形象,古代祭司的庆典填满我整片思绪。晚上,我在一群不经意的人群中漫步,这群人比过去那些幻想中的人物更不真实。

但是这种借口已经够多了。坦白地说,劳累了一天之后的第三天晚上,当我离开家时,我明确地打算喝个酩酊大醉。黄昏时分,我走进一家咖啡馆,痛饮一瓶桃子白兰地。那些下流的,穿着盛装的化妆师似乎都在尽情享受着摩墨斯Momus的支配。

过了一段时间,这情形并没有打扰到我。四杯真正上等的利口酒使我的血液像灵丹妙药一样在我的血管里流淌,大胆、鲁莽的梦想如瀑布般从我的头脑中流过。我现在以一种全新的兴趣和理解注视着周围那些毫无人情味的人群。今晚他们也在设法逃离——逃离令人发狂的单调和乏味的平庸。一小时前,那个穿着小丑服装的胖子看上去特别蠢,但现在我有点同情他了。我感觉到这些陌生人戴着的面具后的沮丧,我欣赏他们是如何勇敢地努力在狂欢节中寻找遗忘之技。

我也会设法遗忘。瓶子倒空了。我离开了咖啡馆,再次走上街头,但这一次我不再有任何孤独感。我像嘉年华的国王一样大步向前走着,用能嘲弄的机会来换取适应感。

这里的记忆暂时模糊了。我走进一家俱乐部的休息室,喝了些苏格兰威士忌和苏打水,然后继续上路。我说不清自己的脚把我引向何处。我似乎不费吹灰之力地漂浮着,但我的思绪却非常清晰。

我没有想任何世俗之事。通过我那怪异的性格,我再次回忆起工作,我想起了古埃及。在风雨飘摇的岁月里,我在神秘辉煌的景象中前行。

我蹒跚地走在一条昏暗、荒凉的街道上。

我穿过底比斯神庙,斯芬克斯凝视着我。

我拐进一条灯火通明的大道,狂欢者在那里起舞。

我与那些身着白衣,崇拜着神圣的阿匹斯神的侍从们混在一起。

狂欢的人群吹奏着纸质小号,撒着五彩纸屑。

随着一段凄厉的圣歌,神庙里的处女们向我洒下玫瑰,红得像是被背叛的欧西里斯的鲜血。

就这样,我穿过农神节的街道,我的思绪仍在酒醉中飘向远方。当我终于走进克里奥尔区中心那条不起眼的大道时,一切都仿佛天马行空。两边荒芜的高楼耸立着;它们的主人抛弃了黑暗、肮脏的住所,他们和寻欢作乐的人混在一起,生活在更加舒适的环境中。这些建筑很是古老,它们如同古代的式样般,排成一排,紧紧地站在一起。

它们就像一些被遗忘的坟墓里无人问津的木乃伊箱,被蛆虫遗弃。

陡峭的山墙屋顶上,黑色的小窗户懒散地打着哈欠。

它们空空如也,就像一个个没有眼眶的颅骨,也像颅骨一样隐藏着秘密。

秘密。

神秘的埃及。

就在那时,我看见了那个人。我穿过那条漆黑,蜿蜒的街道,注意到前方的阴影中站立着一个人影。它静静地站着,好像在等待我的到来。我想赶快过去,但是这个纹丝不动的人身上有什么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他的穿着很不自然。

突然,令人震惊的是,我的醺醺梦幻与赤裸裸的现实融合在了一起。这个等候之人穿得像是古埃及的祭司!

这是幻觉,还是他真戴着欧西里斯的三重冠徽章?那件白色的长袍是不容置疑的,在他瘦削的双手中的是塞特的蛇型王冠权杖。

我惶惑不已,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凝视着。我回望着他,他那瘦削、黝黑的脸上平淡且而毫无表情。他迅速地做出了一个手势,右手从长袍下窜出。我往后退缩,而他再一次将手伸出——点上了一支香烟。

“有火吗,陌生人?”埃及祭司问道。

我随之一笑,我想起了,我明白了。狂欢节!不过,他还真是把我吓了一跳!我微笑着,我的头脑再度清醒,我伸出了打火机。火焰向上燃烧,他好奇地注视着我的脸。

他大吃一惊,灰色的眼睛表明他突然认出了我。更让我吃惊的是,他在询问我时竟说出了我的名字。我点头示意。

“真是个惊喜!”他笑了。“你就是那个作家,对吧?我读了你最近写的一些文章,但我不知道你在新奥尔良。”

我含糊地解释了几句。但他和蔼地打断了我的话。

“真是太幸运了。我叫范宁——亨利克斯·范宁。我自己也对一些神秘事物颇感兴趣;我们应该有很多共同点。”

我们站在那里聊了几分钟;或者更确切地说,他在聊,我在听。我了解到范宁先生是一位富有且很空闲的绅士。他对原始神话的研究有点漫不经心,但对埃及传说却表现出明显的真切兴趣。他提到了一个社会团体,我可能会对他们形而上学的相互和私人研究感兴趣。

他好像突然灵机一动,热情地拍了拍我的后背。

“你今晚有什么计划吗?”他说。我承认了自己的困境。他随之一笑。

“那太好了!我刚吃完晚饭。现在在回家路上打发时间。我们的小团体——我跟你说过——他们在举办化装舞会。要一起来吗?有意思的。”

“可我没穿戏服。”我反驳道。

“没关系。我想你会非常喜欢的。特别与众不同的。一起来吧。”

他招手以示跟上,然后沿着街道走去。我耸了耸肩,但还是默许了。毕竟这对我而言没什么坏处,我的好奇心因此被激起。

我们一边走,喋喋不休的范宁先生一边进行着流畅而有趣的谈话。他更详细地讲述起了他那小“圈子”中的神秘朋友。我猜想他们特别夸张地称自己为“棺材俱乐部”,并花了大量时间在艺术、文学或音乐方面追求异国情调和恐怖的阶段。

据我的向导所说,今晚,这群人会以他们独特的方式庆祝狂欢节的到来。与传统的化装舞会不同,所有成员和受邀的朋友都打算穿着超自然的装束前来,而不是通常的小丑、海盗和殖民地绅士,他们将代表更加古怪的幻想和神话生物。我将会和狼人,吸血鬼,神明,女神,祭司及黑巫师混在一起。

我必须承认,这个消息并没有完全使我高兴。我永远无法忍受那些虚伪的神秘主义者、江湖郎中和形而上学者。我不喜欢别人那些虚假的兴趣和虚假的传说知识。他们在唯心论、占星术和“通灵”骗术方面的小涉猎总是令我反感。

我觉得愚者嘲笑古老的信仰和消亡种族的神秘的生活方式是不好的。如果这是一个常见的中年神经病和乏味的业余爱好者的群体,那么我将度过一个十分无聊的夜晚。

但亨利克斯·范宁本人似乎不仅仅是表面上的那么一点的博学。他提及了我的故事中各种神话传说的典故,似乎暗示了他对超越人类思想的黑暗面纱的深邃知识的掌握和真诚的研究。他非常流利地谈到他对摩尼教和原始宗教仪式的钻研。

我全神贯注于他的话语,以致于丝毫没有注意到他引导我前进的方向,尽管我知道我们已经走了有一段时间。当我们最后停下时,我们要拐进一条两旁灌木丛生的长路,这条路通向一座灯火通明、富丽堂皇的大宅的大门。

坦白地说,我不得不承认,我被范宁那如诗如画的描述吸引住了,以至于我记不起房子的外观以及它所处环境的任何具体细节。

我仍然迷惑不解,跟着范宁穿过敞开的大门,进入了一场——噩梦。

当我说这房子灯火辉煌时,它正是如此。它灯火通明于——燃烧着的赤红中。

我们站在走廊里,地狱的走廊里。猩红的,弯刀般的光闪烁于反射的墙壁表面。朱砂色的窗帘遮住了内部的入口,深红色的天花板似乎在燃烧着红宝石煤气灯的水晶般的红光,这些煤气灯挂在浸满鲜血的火盆里。这时,一位路西法管家接过我的帽子,并递给了我一杯樱桃白兰地。

在红色的房间内,范宁面对着我,手里拿着玻璃。

“喜欢吗?”他询问道。“充满乐趣的环境可以让我的客人心情愉快。我借用了点坡的小技巧。”

我想起了《红死病》里的假面舞会,对于这种粗俗的亵渎行为,我心感畏惧。

不过,这个人的反常行为还是引起了我的兴趣。他似乎想尝试着做些什么。当我在那间阴森可怖的接待室里向埃及的伪祭司举起酒杯时,我几乎被触动了。

白兰地燃烧了起来。

“现在——到我们的客人那里去吧。”他把一幅挂毯推到一边,我们走进了右侧那间洞穴般的房间。

这些墙壁的天鹅绒背景是绿色和黑色的;照亮壁龛的蜡烛则是银色。不过,家具既现代又传统,但当我第一次打量那一大群客人时,有那么一刻,我仿佛再次进入了梦乡。

“狼人,神明和黑巫师,”范宁说。那句隐晦的话与其说是夸大其词,不如说是轻描淡写。那房间里的人一起构成了仿佛来自地狱的万神殿。

房间角落里的管弦乐队打扮得跟骷髅一样,一些恶魔般巧妙的灯光布置使幻想从远处很不适地转变为了现实。在黑色和祖母绿天鹅绒的邪恶背景下,狂欢之人在地板上舞动。

我看见一只淫秽的潘神和一个干瘪的女巫翩翩起舞;疯狂的芙蕾雅拥抱着一个伏都教祭司;一个淫荡的酒神女祭司依附于来自伊琳Irem的怒目圆睁的苦行僧。这里还有德鲁伊,小矮人,女水妖和寇伯;喇嘛,萨满,女祭司,牧神,食人魔,魔术师,食尸鬼。这是一个安息日——因为古老之罪已然复苏。

随后,当我混入人群,被介绍到时,这种短暂的幻觉消失了。潘神是个胖乎乎,眼睛有点鼓的中年绅士,有一个山羊皮腰带都无法抹去的大肚子。芙蕾雅是一个极其聪明的初入社交界的少女,有着一双普通妓女那样贪婪,淫荡的眼睛。而这个伏都教祭司不过是一个穿着烧焦了的软木服饰,说着有点不协调的英语的口齿不清的年轻人而已。

我遇到了十几个客人,但很快就忘了他们的名字。我对范宁表面上的高傲有点吃惊,他几乎冷落了几个比较健谈的人。

“玩得开心,”他一边拖着我走过地板,一边在肩上对着其他人说道。“这些人都是白痴,”他低语道。“但我想让你见见几个人。”

在一旁的角落里,坐着四个人。在那个占主导地位的团体里,所有人都穿着类似范宁身上那样的祭司服装。

“德尔文博士。”一位穿着巴比伦式的,几乎是圣经里的长袍的老人。

“艾蒂安·德·玛里尼。”一位黝黑英俊的阿多尼斯祭司。

“威尔丹教授。”一个戴着卡伦德kalender头巾的大胡子侏儒。

“理查德·罗伊斯。”一个戴着眼镜的年轻学者,像个僧侣似的戴着头巾。

四个人彬彬有礼地鞠了一躬。不过,在我被介绍之后,他们马上就放松了矜持。他们以一种相当保密的方式围在我和范宁身边,而我们的主持人则在我的耳边低语。

“这些才是我所说的这个团体的真正成员。我看到了你对这里其他人的看法,我非常理解并赞同你的看法。那些人都是帮蠢货。在这里的我们,才是同行。也许,你会对那帮人出现的原因感到好奇。让我解释一下。进攻是最好的防守。”

“进攻是最好的防守?”我迷惑不解地重复道。

“对。现在我们假设下,我和我的朋友们在这里是真正高深的黑魔法研究者。”

他说“假设”时,口气中似乎含有一种微妙的暗示。

“假设这是真的。你不认为我们的社交圈里的朋友会反对、说闲话或是调查我们吗?”

“是的,”我承认。“听起来确实会这样。”

“那当然。所以我们制定了进攻计划。通过公开宣称对神秘主义有一种古怪的兴趣,并通过举办这些愚蠢的聚会来表明这种兴趣,然后我们就可以完全不受干扰地独自完成我们严肃的工作。很聪明不是吗?”

我笑了笑表示同意。范宁可不是傻瓜。

“你可能会对德尔文博士感兴趣,他是这个国家最重要的民族学家之一。德·马里尼是一位著名的神秘主义者——你可能还记得他和几年前的伦道夫·卡特案的联系。罗伊斯是我的私人助手,而威尔丹教授是埃及古物学家。”

有意思的是,“埃及”这词在今晚中频繁出现!

“我答应过你一件有趣的事,我的朋友,你一定会见证到的。不过首先,我们还得再忍受这些无用之人半个小时左右。然后我们可以去我的房间真正地交谈一下。我相信你会很有耐心的。”

四个人再次向我鞠躬,随后范宁再次把我领进了房间的中央。跳舞现在停止了,地板上挤满了一群群闲聊者。恶魔们喝薄荷酒,献祭给玛格那玛特的处女们熟练地涂着口红。涅普顿从我身旁走过,嘴里叼着一支雪茄。他们的欢笑声几乎震耳欲聋。

我想着,这就是《红死病的假面具》的场景啊。然后——我看见了他。

在他的入口旁全是坡的作品。房间尽头的黑绿窗帘分开了,他悄悄溜了进来,仿佛是从帘子深处而不是从帘后的门里出来似的。

银色的烛光勾勒出他的轮廓,当他走着的时候,一种可怕的线轮似乎掩盖了他的每一个动作。我有一种透过棱镜凝视着他的短暂印象,因为那奇怪的光线使他显得模糊,但反过来却又感觉蚀刻得很厉害。

他定是埃及的灵魂。

那件白色长袍遮住了一具身形难以捉摸的躯体。爪形的双手垂在打旋的袖子下,戴着宝石的手指紧握着一根镶有荷鲁斯之眼印记的金杖。

长袍的顶端是一个黑色的披肩领,而他戴着一顶看似十分僵硬的兜帽,就像是一个恐怖的脑袋。

在那埃及祭司头上戴着的,是一个鳄鱼的头。

那脑袋实在是太讨厌了。那个倾斜的爬行动物的脑袋顶部呈现一片绿色,上面还覆盖着鳞片,无毛且黏滑,简直令人作呕。在骨瘦如柴的山脊上,那双被烧成灰烬的双眼似乎正从令人作呕的爬行动物的长鼻子后面瞪着。它那巨大的下颚半张着,露出一个懒洋洋的粉红色舌头和尖利的、卑鄙的尖牙。那些尖牙似乎还在移动,但这肯定只是光线下的一种把戏。

真是个面具!

我总是为自己的敏感感到自豪。这次我更能强烈地感受到这一事实。现在,当我凝视着那病态的面具时,我感到一种感官上的震惊。我觉得这个化妆师是如此真实——比那些不那么古怪的人还要真实。他那奇异的装束,与他所走过的那些可怜的临时伪装相比,似乎更有说服力。

他似乎是一个人,路过的时候也没有人想与他交谈。我上前拍了拍范宁的肩膀。我想见见这个人。

然而,范宁却走上舞台,转过身去对着管弦乐队的人谈话。我回头看了一眼,一半是想亲自接近那个鳄鱼人。

但他走了。

我用热切的目光在人群中搜寻。但还是没用。他已经消失了。

他消失了?说到底他真的存在吗?我看见了他——或者说我以为看见了——但只有一会儿。我还是有点糊涂。埃及浮现于脑中。也许是我太想入非非了吧。但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且泛滥的现实感呢?

这些问题一直没能得到回答,因为我的注意力被舞台上的表演分散了。范宁已经开始了他为“客人”准备的半小时的娱乐节目。他告诉过我,这是为了掩盖他真正的兴趣,但我发现这节目远比我预想中的令人印象深刻。

灯光转变为了蓝色——憔悴的、墓地般朦胧的蓝色。当客人们找到座位时,阴影立马从暗到靛蓝,且变得模糊起来。一架风琴从管弦乐队的平台下升起,音乐随之颤动。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幕——这是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中华丽而铿锵有力的第一幕。它嗡嗡叫着,嘲笑着,尖叫着,怒吼着。它低语,咆哮,威胁,惊恐。它甚至使我周围的鹅群感到震惊,舞蹈随之安静。

紧跟其后的是一场魔鬼之舞,魔术师和最后的黑弥撒无不流露出一种可怕的献祭幻象。这一切都非常怪异,非常病态,且非常虚伪。当灯光终于再度亮起,乐队重新就位时,我找到了范宁,我们匆匆穿过房间。四位研究者正默默等待着。

范宁示意我跟随他们穿过舞台旁的窗帘。我们小心翼翼地离开,随后我发现自己正走在一条长长的、漆黑的走廊上。范宁在一扇橡木镶板的门前停了下来。一把钥匙闪烁着,发出刺耳的响声,并随之转动着。我们来到了一间图书室。

椅子、雪茄、白兰地——依次由我们微笑着的向导指出。他的白兰地——一种上等的白兰地——立刻又把我的思绪弄糊涂了。范宁,他的朋友,这所房子,整个夜晚,这一切都是如此虚幻。除了那个戴着鳄鱼面具的人。我得去问问范宁……

突然,一个声音将我拉回了现实。范宁正在对我说话。他的声音很严肃,且带有一种不同寻常的音色。我仿佛是第一次听到他说话,仿佛这才是一个真正的他,而另一个和蔼可亲的人不过是一个虚伪的假象,就像参加聚会的客人们所穿的服装那样虚伪。

当他发言时,我发现自己成了五双眼睛的焦点,德尔文的凯尔特人般的蓝色眼瞳,德·玛里尼的高卢人般的棕色眼瞳,罗伊斯镜片下的灰色眼瞳,威尔丹的深棕褐色眼瞳,还有范宁自己那如同枪尖般尖锐的眼瞳。每个人似乎都在问着同一个问题:

“你敢吗?”

但范宁似乎说得要平淡得多。

“我答应过你一个不寻常的时刻。这也正是你来这里的目的。我必须承认,我的动机不仅仅是利他主义。我——我需要你。我读过你的故事。我认为你是个真诚的研究者,我需要你的知识和建议。这就是我们五个人为什么会对一个陌生人坦白自己的秘密。我们相信你——我们必须相信你。”

“你可以相信我。”我平静地说。我第一次意识到,范宁不仅是认真,他还很紧张。他握着雪茄的手微微颤抖,埃及人的头巾下渗出了汗珠。罗伊斯,这个学识渊博的研究者,正缠着他那套僧服的腰带。另外三个人仍在注视着我,他们的沉默比范宁那不自然的认真的声音更令人不安。

这一切都是怎么回事?我是不是被下药了?我在做梦吗?蓝色的灯光,鳄鱼面具,还有一个戏剧性的秘密。但是我觉得自己还是相信了这是现实。

当范宁按下图书室大桌子上的杠杆,下方的假抽屉向外摆动,露出里面巨大的空间时,我更是相信了。当我看见他在德·玛里尼的帮助下把那只木乃伊箱子提出来的时候,我更是相信了。

甚至在我注意到这件事本身的特殊性之前,我就已经开始产生浓厚的兴趣了。范宁走到一个书架前,抱着一大堆书回来了。他默默地把这些书递给我。它们是他的凭据;它们证实了他告诉我的一切。

只有公认的神秘学家和内行才能拥有这些奇怪的大部头。这些薄薄的玻璃条保护着臭名昭著的《伊波恩之书》,《尸食教典仪》的最初版本和几乎令人难以置信的《蠕虫的秘密》。

当范宁看到我脸上露出识出之光时,他勉强挤出了一个微笑。

他说:“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已经到达了相当深入的阶段了。”“你知道这些书里都有些什么。”

对,我确实知道。我自己也写过《蠕虫的秘密》这本书,有些时候,路德维希·蒲林的话能让我感到一种模糊的恐惧和无法形容的厌恶。

范宁打开了最后一章。“我相信你对这章很熟悉。你在工作中也提到过。”

他指出了被称为“撒拉逊仪式”的神秘章节。

我点了点头。我对撒拉逊仪式太了解了。这章讲述了蒲林声称他在十字军时期在埃及和东方隐秘逗留。它揭示了伊夫利特和神灯精灵的传说,刺客教派的秘密,阿拉伯食尸鬼故事的神话,以及苦行僧邪教的隐秘习俗。我还在里面发现了大量关于古埃及内部传说的资料;事实上,我的许多故事中的素材都是从那些破烂的书页中挑选出来的。

埃及的景象再次出现了!我瞥了一眼那个木乃伊箱。

范宁和其他人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最后,我的向导耸了耸肩。

“听着,”他说。“我要摊牌了。我必须相信你,就像我刚才说的那样。”

“说吧,”我不耐烦地回答道。这种神神叨叨的举止实在令人恼火。

“一切都是从这本书开始的,”亨利克斯·范宁说。“这是罗伊斯替我挖出来的。一开始,我们对布巴斯提斯的传说很感兴趣。有一段时间,我考虑去康沃尔做一些调查,你知道的,去看看英国的埃及遗迹。但后来,我发现了一块更肥沃的埃及学领域。去年,威尔丹教授去考察时,我准许他不惜任何代价得到他可能发现的任何有趣的东西。于是他上周就带着这个回来了。”

范宁走到木乃伊箱前。我紧跟着。

他没必要再做进一步解释了。对那具木乃伊的仔细观察,加上我对撒拉逊仪式这一章的了解,我得出了一个无误的结论。

箱子上的象形文字和标记表明里面有一具埃及祭司的尸体,而且还是塞贝克的祭司。而撒拉逊仪式也讲述了关于它的故事。

我在心里复习了一会儿所学的知识。根据著名的人类学家的说法,尼罗河的丰饶之神塞贝克是埃及境内一位次要的神明。如果公认的权威是正确的,那么一共只发现了四具它的祭司的木乃伊,墓穴中有许多雕像和图画都证明了他们对这位神的崇敬。尽管沃利斯·巴奇提出或暗示了一些非正统的推测和荒唐的联系,但埃及古物学家从来没有完整地追溯过神明的历史。

不过,路德维希·蒲林做了更深入的研究。每当我回想起他的话时,不禁感到一阵明显的战栗。

在撒拉逊仪式中,蒲林谈到了他从亚历山大先知那里学到的东西,并讲述了他在沙漠中的旅行,以及他在尼罗河隐秘山谷中秘密盗墓的经历。

他讲述了一个在历史上已被证实了的,关于埃及祭司权力崛起的故事——黑暗的本土神明的仆人是如何在王位背后暗中统治法老,并掌控整片土地。毕竟埃及的神和宗教是建立在隐秘的现实基础之上的。当地球还处于初期阶段时,奇特的混种生物便已在地球上行走,那些巨大、笨拙的生物一半是兽,一半是人。庞大的蛇群、食肉的布巴斯提斯和伟大的欧西里斯可不是凭借人类的想象创造出来的。我想到了托特和哈比的故事;想起了胡狼头的阿努比斯和狼人的传说。

不,古人是与四元素精灵与彼岸的野兽进行了交易。他们因此能够召唤他们那些人身兽首的神明。有时候,他们也确实做到了。因此他们拥有了至高的权力。

后来,他们统治了埃及,他们的所言便是绝对的律法。这片土地上到处都是富丽堂皇的寺庙,每七个人中就有一个人效忠于祭祀团体。香火与鲜血于千座神庙前升起。众神的野兽之口渴望着鲜血。

祭司们很可能会被世人崇拜,因为它们曾与它们的神明进行过奇怪又独特的交易。但非自然的反常行为将布巴斯提斯的邪教逐出了埃及,而一个从未提及的可憎之物使奈亚拉托提普的象征及故事被世间遗忘。但祭司们却变得更加强大且胆大,他们的献祭越来越离谱,与之相对的,他们的回报也越来越大。

为了生命的永恒轮回,他们取悦众神,平息它们的独特欲望。这也是为了能让神明的诅咒来保护他们的木乃伊,为此他们献上了沾满鲜血的替罪羊。

蒲林还特别详细地谈到了塞贝克教派。祭司们相信塞贝克作为丰饶之神,它一定掌握着永生之源。它会守护他们的坟墓,并且消灭那些企图侵犯他们坟墓的敌人,直至复苏周期结束。他们为它献上处女,使后者被金鳄鱼的下颚所撕裂。因为尼罗河的鳄鱼之神塞贝克拥有男人的身体和鳄鱼的头颅,以及两者兼而有之的欲望。

对这些仪式的描述都过于可怕。所有的祭司都戴着鳄鱼的面具,以模仿他们的神明,因为那是它在人间显现时的姿态。他们认为,塞贝克每年都要在孟菲斯内殿的大祭司面前出现一次,然后他会化为一个拥有鳄鱼头的人类。

虔诚的信徒相信它会守护他们的坟墓——而无数尖叫的处女只是为了支持他们的信仰而死去的。

我知道这一点,并匆匆回忆起来,同时瞥了一眼塞贝克的祭司的木乃伊。

现在我看了看箱子,发现木乃伊已经被打开了。它静静地躺在一块玻璃下面,但它被范宁打开了。

“你知道这个故事。”他说,他很清楚地看出了我的眼神。“我把木乃伊放在这儿已经有一星期了,它经过了化学处理,这也多亏了威尔丹,不过,我在它的胸口找到了这个。”

他指着一块透明玉质的护身符——上面是一只爬行动物的形象,表面覆盖着象形文字。

“这是什么?”我问。

“祭司的秘密密码。德玛里尼认为应该是读作’ 纳卡尔Nacaal ‘。要翻译下吗?这么说吧,就像蒲林的故事中所说的那样,这是对盗墓者的诅咒。用塞贝克自身的复仇来威胁盗墓者。真是恶劣的手段。”

范宁的浮躁是迫不得已的。我从房间里其他人不安的骚动中知道了这一点。德尔文博士紧张地咳嗽,罗伊斯扭动着他的长袍,德玛里尼皱起了眉头。同时,酷似侏儒的威尔丹教授向我们靠近。他看了木乃伊一会儿,好像在黑暗中盲目地沉思的没有眼睛的眼窝里寻找一个隐秘的答案。

“告诉他我的想法,范宁,”他轻声说道。

“威尔丹做了些调查。他设法让这具木乃伊通过了当局的审查,但为此他付出了很多代价。他告诉了我他是在哪找到的,但这可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故事。九名商队中的男孩在回程中死亡,尽管可能是喝了不干净的水造成的。恐怕教授背叛了我们。”

“我没有,”威尔丹厉声反驳道。“我告诉你们扔掉木乃伊是因为我想活下去。我们有在这里的仪式上使用它的想法,但现在这是不可能的了。我相信塞贝克的诅咒。”

“你知道的,迄今只发现了四具它的牧师的木乃伊。那是因为其他人都安息在隐秘的墓穴里。四个发现者都死了。我认识帕丁顿,他找到了第三具。当他回来的时候,他正在彻底地调查这个诅咒的传说——但是他在还没发表任何报道就死了。他的死法特别古怪,他从桥上掉到了伦敦动物园的鳄鱼坑里。他们把他拉出来的时候,他已经是一片狼藉了。”

范宁看着我。“真是怪事,”他不以为然地说道。然后,他用更严肃的语气继续说。“这就是我让你在这里分享这个秘密的原因之一。我想听听你作为一个学者和神秘主义者的看法。我要把木乃伊处理掉吗?你相信这个诅咒吗?我不确定,最近我感到很不安。我知道有太多奇怪的巧合了,但我相信蒲林。我们打算用木乃伊来做什么并不重要。这是一种足以激怒任何神明的亵渎。但我可不想让鳄鱼咬掉我的喉咙。你说呢?”

我突然想起来了。那个戴面具的人!他穿得像塞贝克的祭司,他在模仿他的神明。

我把我看到他的情况告诉了范宁。“他是谁?”我问。“他确实应该是在这儿的。他让整件事变得——更合适。”

范宁的恐惧可不假。看到他那惊恐的反应后,我后悔自己不该说这话。“我从没见过!我发誓我真的没有!我们必须马上找到那个人。”

“也许这可能会是一种礼貌的勒索,”我说。“他可能会把货押在你和威尔丹身上,吓唬你付封口费。”

“应该吧。”范宁的声音里没有一丝诚意。他转向其他人。

“快点,”他说,快到另一个房间里去看看客人。赶紧抓住那个古怪的陌生人,把他带到这里。”

“是警察吗?”罗伊斯紧张地问道。

“怎么可能,你这个白痴,你们都快点!”

四个人离开了房间,他们的脚步声在外面的走廊里回响。

片刻的沉默。范宁试图露出微笑。不知不觉,我陷入了一种奇怪的、不经意的迷雾中。我梦中的埃及是真的吗?为什么我对那个戴着面具的神秘人的一瞥印象竟如此深刻?塞贝克的祭司以血来订下复仇的契约;他们能满足古老的诅咒吗?还是说范宁疯了?

一种柔和的声音……

我转过身来。门口站着一个戴着鳄鱼面具的人。

“就是他!”我喊道。“就是那人—”

范宁靠在桌子上,他的脸瞬间化为一片惨白。他只是盯着门槛上的那个人影,但他那痛苦的眼睛却通过心灵感应向我传达了一个可怕的信息。

这个戴鳄鱼面具的人……除我以外没人看见过他。我梦见了埃及。梦见了这具被偷走的塞贝克的祭司的木乃伊。

塞贝克是鳄鱼头之神。他的祭司们打扮成它的模样,戴着鳄鱼面具。

我刚刚警告过范宁,老祭司们会来复仇的。当我把我所看到的告诉他时,他自己也相信了,也害怕了。而现在,那个沉默的陌生人就站在门口。还有什么比相信这是一个复活的祭司来为他的同伴复仇更合乎逻辑的呢?

但我还不太确定。即使现在那个人进来了,阴险而平静,我也还是猜不出他的目的。即使当范宁畏缩起来,在木乃伊箱旁呻吟时,我也还是不太确定。

后来,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我没有时间采取行动。就在我准备挑战这个非自然闯入者时,厄运被释放了。那件白色长袍下的身体像爬行动物一样快速移动,在房间里起伏着。顷刻间,它便远远高于我的向导那畏缩的身影。我看见那双手陷进范宁那下垂的肩膀中,然后面具的下颚向下移动。随后那嘴套上的牙齿在范宁颤抖的喉咙中移动。

我纵身一跃,与之相反,我的思想显得迟钝而平静。“一个很聪明的邪恶杀手,”我沉思着。“独特的致命武器。他狡猾地在面具里设计了尖齿机构。真是个狂热分子。”

我的眼睛,以一种超然的方式,观察着那怪物般的嘴部咬住了范宁的脖子。那脑袋仍在不断移动,可怕的覆鳞头部像照相机的特写镜头一样忽隐忽现。

只花了一秒钟,我就明白了。然后,我突然下定决心,抓住白袍的一条袖子,并用空着的手抓住凶手的面具。

凶手转过身来,但我成功躲开了。不过我的手滑了一下,停在了鳄鱼的鼻子上,血淋淋的下颚上。

然后,刹那间,入侵者转过身来消失了,只剩下我在塞贝克的木乃伊箱上被撕烂的尸体前尖叫。

范宁死了。凶手失踪了。房子中只剩下挤满了的寻欢作乐之人,我只得走到门口请人帮忙。

但我并没有这么做。我在房间中央尖叫了一秒钟,随后我的视线转向了。所有的东西都在漂浮着——血迹斑斑的书本;胸膛被搏斗压得通红的木乃伊,以及地板上那个纹丝不动的红色东西。一切都在我眼前模糊了。

我什么也看不见,除了我的右手——除了我这只擦过凶手的面具口的右手。我的手指上占有范宁的鲜血。我盯着它,不禁尖叫起来。

那时,也只有那时,我才有了顽强的意志力。我转身就跑。

我希望我的故事能就此结束,但它并没有。随之而来的,是一个可怕到令人憔悴的结论。这件事必须被揭露出来,这样我才能重获安宁。

我坦白地说。如果我向管家打听那个戴鳄鱼面具的人,并听他说没有这样的人进过这个地方,那故事至少还会好一些。但救救我!这根本不是什么故事,这是赤裸裸的现实。

我知道他就在那里,在我看到范宁死后,我迫不及待地去接触另一个灵魂。我绝望地抓住了那个蒙面杀人犯,然后尖叫着跑出了房间。我冲过地板上那些狂欢之人,甚至没有发出警报,直接冲出大门,气喘吁吁地跑到街上。恐惧的狞笑爬上我的肩膀,催促着我继续前行,直至我失去所有的意识,盲目地跑回了灯火通明的小巷和欢笑的人群中。他们在那里自鸣得意地避开了我所知晓的恐怖。

那个戴着鳄鱼面具的埃及陌生人。我现在已经知晓了真相。我再也不想写跟埃及相关的故事了。

就在最后一刻,当我看到那个陌生人把它那构造奇特的鳄鱼嘴套里的尖牙刺进可怜的范宁的喉咙里时,我才明白过来。在他溜走之前,我抓住了他一会儿。我抓住他,尖叫着,然后歇斯底里地逃走了。凶手不是祭司。

在那个可怕的时刻,我抓住了他那可怕而逼真的鳄鱼面具的血腥口部。即使在他消失之前,只有一瞬间可怕的接触。但这也已经足够了。

因为当我抓住那血淋淋的爬行动物的嘴套时,我觉得我的手指底下不是一副面具。而是活生生的肉!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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